再生资源回收(不含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、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);销售建筑材料、金属制品、塑料制品、纸制品、五金交电、机械设备、家用电器、通讯设备、电子产品、服装鞋帽、文化用品、体育用品(不含弩)、日用品、工艺品(不含文物);专业承包;施工总承包;家用电器修理(不符合家用电子电器维修业服务经营规范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;人力资源服务;工程勘察;工程设计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人力资源服务、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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